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8月3日作出沈阳盛达惠发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3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3年8月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视为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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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公示
序号 | 后评价文件名称 | 建设单位 | 备案时间 |
1 | 沈阳盛达惠发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沈阳盛达惠发化工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