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31日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肇工街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文件备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1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3年3月3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 4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视为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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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公示
序号 | 后评价文件名称 | 建设单位 | 备案时间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肇工街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 | 2023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