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9日沈阳沈河博安诺动物医院门诊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9日 来源:沈阳市沈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10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并于10月29日完成实质性审查,现将环评批复和实质性审查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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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沈阳沈河博安诺动物医院门诊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沈环沈河审字〔2026〕7号 | 2026年10月16日 |
2 | 关于沈阳沈河博安诺动物医院门诊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实质性审查意见 | 沈环沈河查字〔2026〕2号 | 2026年10月29日 |
关于对沈阳沈河博安诺动物医院门诊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对沈阳沈河博安诺动物医院门诊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实质性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