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2026年9月8日沈阳鸿业玻璃容器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8日 来源: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9月8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20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25311027 邮编:110141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沈阳鸿业玻璃容器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汇路永旺街 | 沈阳鸿业玻璃容器有限公司 | 辽宁宇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https://124.95.178.133:8085/eia-micro-app/#/eia-layout/public/view/759772b154014ef99b39fc40f58cda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