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7月24日沈阳新高恒盛水泥制品有公司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4日   来源: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72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24日-202686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87506638       邮编:110300    

联系地址: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沈阳新高恒盛水泥制品有公司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高台子镇二道河子村

沈阳新高恒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https://124.95.178.133:8085/eia-micro-app/#/eia-layout/public/view/9cea6a18d6124202996c8e2f0c8c4e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