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4月21日十月稻田农业产业园三期优米适度加工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1日   来源: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421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21日-202657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87506638    邮编:110300    

联系地址: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十月稻田农业产业园三期优米十度加工车间项目

新民市兴隆堡镇大荒地村

沈阳信昌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http://open.sypgzx.com/web/totalprocess-detail?doNow=1&id=2046378064128118785&process=4&title=%E5%8D%81%E6%9C%88%E7%A8%BB%E7%94%B0%E5%86%9C%E4%B8%9A%E4%BA%A7%E4%B8%9A%E5%9B%AD%E4%B8%89%E6%9C%9F%E4%BC%98%E7%B1%B3%E9%80%82%E5%BA%A6%E5%8A%A0%E5%B7%A5%E8%BD%A6%E9%97%B4%E9%A1%B9%E7%9B%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