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4月20日沈阳新豆丰源植物油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0日 来源: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20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6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4-87103624 邮编:110400
联系地址:沈阳市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沈阳新豆丰源植物油厂扩建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大孤家子镇大孤家子村 | 沈阳新豆丰源植物油厂 |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http://open.sypgzx.com/web/project-reporttable-detail?pid=2041680108351262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