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6日沈阳市和平区医学检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来源: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2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4-31912713  邮编:110166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沈阳市和平区医学检验中心建设项目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72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辽宁胜嘉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http://open.sypgzx.com/web/totalprocess-detail?doNow=1&id=200437891195745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