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1月20日沈阳市沈河区康华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0日 来源:沈阳市沈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1月20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3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4-24846118 邮编:110011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甲1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沈阳市沈河区康华宠物医院项目 | 沈河区东陵路17号4门 | 沈阳市沈河区康华宠物医院 | 沈阳新亿乾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https://open.sypgzx.com/web/project-reporttable-detail?pid=1988862090366029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