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9月19日作出劳士领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9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并于9月19日完成实质性审查,现将环评批复和实质性审查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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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劳士领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沈环经开审字〔2025〕47号

2025年9月5日

2

关于劳士领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实质性审查意见

沈环经开查字〔2025〕11号

2025年9月19日

关于劳士领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劳士领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实质性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