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7月3日沈阳新盛安宠物医疗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3日   来源: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73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3-2025716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4-31912713                         邮编:110166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沈阳新盛安宠物医疗有限公司项

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6号125幢1-2

沈阳新盛安宠物医疗有限公司

沈阳新亿乾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http://open.sypgzx.com/web/totalprocess-detail?doNow=1&id=1940638811155468289&process=2&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