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7月3日沈阳新盛安宠物医疗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3日 来源: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3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6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4-31912713 邮编:110166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沈阳新盛安宠物医疗有限公司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6号125幢1-2 | 沈阳新盛安宠物医疗有限公司 | 沈阳新亿乾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http://open.sypgzx.com/web/totalprocess-detail?doNow=1&id=1940638811155468289&process=2&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