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6月16日作出辽宁中石化客运能源有限公司凌云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6日   来源:沈阳市沈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6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并于616日完成实质性审查,现将环评批复和实质性审查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616-20256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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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辽宁中石化客运能源有限公司凌云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沈环沈河20255

2025年5月30日

2

关于辽宁中石化客运能源有限公司凌云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实质性审查意见

沈环沈河查字20253

2025年6月16日

关于辽宁中石化客运能源有限公司凌云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辽宁中石化客运能源有限公司凌云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实质性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