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月22日新民市北药药材(辽宁)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2日 来源: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22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0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7506638 邮编:110300
联系地址: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新民市北药药材(辽宁)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 新民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7号 | 北药药材(辽宁)有限公司 | 沈阳鑫恒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http://open.sypgzx.com/web/totalprocess-detail?doNow=1&id=1881866631811043328&process=4&title=%E6%96%B0%E6%B0%91%E5%B8%82%E5%8C%97%E8%8D%AF%E8%8D%AF%E6%9D%90%EF%BC%88%E8%BE%BD%E5%AE%81%EF%BC%89%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7%94%9F%E4%BA%A7%E9%A1%B9%E7%9B%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