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2月23日沈阳市浑南区大乐唐宠物医院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来源: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23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6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
邮编:110168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H座七楼721室
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沈阳市浑南区大乐唐宠物医院店建设项目 | 沈阳市浑南区白塔河路57-51号(5门) | 沈阳市浑南区大乐唐宠物医院店(个体工商户) | 致诚华远(辽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http://open.sypgzx.com/web/totalprocess-detail?doNow=1&id=1870999283076042753&process=4&title=%E6%B2%88%E9%98%B3%E5%B8%82%E6%B5%91%E5%8D%97%E5%8C%BA%E5%A4%A7%E4%B9%90%E5%94%90%E5%AE%A0%E7%89%A9%E5%8C%BB%E9%99%A2%E5%BA%97%E5%BB%BA%E8%AE%BE%E9%A1%B9%E7%9B%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