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9月21日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建设沈阳分院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1日   来源: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9月21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报告表项目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4-31912713   邮编:110166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受理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建设沈阳分院区项目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辽宁仁洽道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详见:https://124.95.178.133:8085/eia-micro-app/#/eia-layout/public/view/9babecacdb934695bb951946e4596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