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4日肝素钠生产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4日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6月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报告书项目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4-83963683  83962627(传真)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市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110000)

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肝素钠生产加工基地项目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草路南-1地块

沈阳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省沣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众参与说明详见https://124.95.178.133:8085/eia-micro-app/#/eia-layout/public/third-publicity-view/a83a722628704a4b9e51b0992ae755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