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7日对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南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来源: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111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报告表项目公示期为20251117-202511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5311027         邮编:110141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南区扩建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辽路221-5号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

辽宁鑫隆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详见http://open.sypgzx.com/web/totalprocess-detail?doNow=0&id=1990261984226054145&process=1&title=%E4%B8%AD%E5%9B%BD%E6%9C%BA%E6%A2%B0%E6%80%BB%E9%99%A2%E9%9B%86%E5%9B%A2%E6%B2%88%E9%98%B3%E9%93%B8%E9%80%A0%E7%A0%94%E7%A9%B6%E6%89%80%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5%8D%97%E5%8C%BA%E6%89%A9%E5%BB%BA%E9%A1%B9%E7%9B%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