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5日辽宁泰丰木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来源: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5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报告表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506638 邮编:110300
联系地址: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辽宁泰丰木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 | 新民市胡台镇侯三家子村 | 辽宁泰丰木业有限公司 | 沈阳化大生态环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详见http://open.sypgzx.com/web/totalprocess-detail?doNow=0&id=1857304313907515393&process=4&title=%E8%BE%BD%E5%AE%81%E6%B3%B0%E4%B8%B0%E6%9C%A8%E4%B8%9A%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7%87%83%E6%B0%94%E9%94%85%E7%82%89%E9%A1%B9%E7%9B%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