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0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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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建业矿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永富街 | 沈阳建业矿砂有限公司 | 辽宁绿创环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地址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永富街,沈阳建业矿砂有限公司。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7%。劳动定员5人,采取每天单班工作制度,全年工作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主要为一座生产厂房。项目通过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包括喷砂、打磨、喷玻璃珠、抛光、喷粉、喷漆等工序。建成后达到年处理压缩机设备配件300t。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自喷砂、打磨、抛光、喷玻璃珠、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洗枪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 3.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喷砂机、抛光机、喷粉设备、喷漆设备等设备。 4.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英砂、废砂纸、废玻璃珠、废金属屑、废包装袋、废布袋、布袋收集尘、漆渣、废漆桶、废清洗剂、废清洗剂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化学纤维过滤毡、隔油池油泥、混凝池污泥及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喷砂、打磨、喷玻璃珠、抛光、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TA00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调漆、喷漆、洗枪、自然晾干工序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密闭喷漆室收集后,经TA002化学纤维过滤毡+TA003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21/3160-2019)表1、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根据“报告表”,涂装车间外和厂界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活性炭每两个月更换1次,单次更换量0.504吨。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0942吨/年。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处理后,车间地面清洁用水经油水分离器+混凝池(2m3)处理后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沙岭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石油类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限值要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pH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排放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石英砂、废砂纸、废玻璃珠、废金属屑、废包装袋、废布袋、布袋收集尘为一般固废,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金属屑定期外售给金属回收公司,其余统一收集后定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综合利用。 漆渣、废油漆桶、废清洗剂、废清洗剂桶、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化学纤维过滤毡、隔油池油泥、混凝池污泥等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专用容器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