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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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绿康锅炉房改造建设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李相街道腰李相屯 | 沈阳合力供热有限公司 | 辽宁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对绿康锅炉房内现有一台已经改建完成的8t/h燃生物质锅炉及一台未建设的10t/h燃生物质锅炉补办环评手续,本项目为临时供暖锅炉,待该区域市政供暖规划及设施完备后将拆除本项目的锅炉房。 | 同意 | 无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生物质锅炉燃料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氨,项目建成后8t/h和10t/h两台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2套“SNCR脱硝技术+旋风+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根40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用于炉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均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厂内固定噪声源主要是锅炉、风机等设备,主要采用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等措施衰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和废布袋、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炉渣、生物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与炉渣暂存于炉渣库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库房内,外售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