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1日拟作出沈阳欣圣龙煤炭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1日   来源: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0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9829979    传真:024-29829979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无差别受理专区综合窗口

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欣圣龙煤炭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林盛街道沙河站村

沈阳欣圣龙煤炭有限公司

沈阳万策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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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无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将原材料使用的原煤替换为原料煤矸石,洗煤能力增至740000t/a,拆除现有项目旧设备并更换生产设备,主要产品为低质煤,产量为148000t/a。

项目总投资4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7.96%。本项目供水、供电依托市政设施,冬季采用电供暖。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投料、卸料、装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均无组织排放。

库房、生产车间设置为全封闭结构,投料口设置在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原料装卸、投料过程中洒水抑尘,厂区内车辆定期冲洗。

根据“报告表”,厂界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洗选过程产生的洗煤废水采用2个浓缩罐浓缩处理后,上清液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洗煤,不外排;浓缩罐产生的含水煤泥经压滤后产生的水排回循环水池回用于洗煤,不外排;2个洗车区产生的车辆冲洗区废水经隔油装置+沉淀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浓缩罐,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不外排;初期雨水依托厂区内现有1座收集水池收集,收集后的废水通过管道排入浓缩罐,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原料装卸噪声、投料噪声、产品装卸噪声,洗煤机、斗提机、给料机、输送带、直线筛、沫煤筛、清水泵、压滤机等运行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和煤泥饼)、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车辆冲洗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油泥)和生活垃圾。

煤矸石和煤泥饼分类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储存,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

厂区重点防渗区为生产车间、压滤车间、危废贮存点、收集水池、防渗旱厕;洗车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库房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