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0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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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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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北京同仁堂(辽宁)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60号 | 北京同仁堂(辽宁)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鑫隆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60号,占地面积80000.5平方米。由于企业原材料需要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处理,生产高峰时原来两台锅炉不够用,集中生产高峰时候需3台锅炉同时运行,所以企业在原有锅炉房内扩建1台2t/h的天然气锅炉用于生产,锅炉总生产时间不变,不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现有产品产能不变。原有2t/h燃气锅炉及4t/h燃气锅炉,锅炉运行时间为每年300天,每天16小时,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原有4t/h燃气锅炉运行时间不变,原有2t/h锅炉运行时间为每年200天,每天运行16小时,本项目扩建锅炉运行时间为每年100天,每天运行16小时。 | 同意 | 无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1台2t/h的天然气锅炉运行产生的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依托现有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新增1台2t/h天然气锅炉用于生产使用,锅炉用水依托厂区现有软化水制备设备(离子交换软化装置)供给,不新增软化水制备设施,锅炉废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系统,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0立方米/天)处理,最终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上夹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锅炉运行过程无新增固体废物。 5.地下水:本项目厂区全部进行地面硬化,本项目锅炉房已经进行了简单防渗。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不进入土壤和地下水,不存在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途径,不会直接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