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9月28日拟作出沈阳双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板芯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8日   来源: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9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27883033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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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双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板芯加工项目

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孙家万村

沈阳双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沈阳市境科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孙家万村,占地面积23316平方米,投资120万元,利用厂区内原有库房及办公楼并新建两栋生产厂房,购置锯解开料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配置1台2.5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生物质专用一体化锅炉,建设细木工板板芯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细木工板板芯30万张,约11600立方米。项目供水、供电均依托市政。(具体详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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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车间为封闭式厂房,无组织废气经厂房围挡、湿法喷水抑尘、自然沉降及自然通风等措施处理采用低VOCs 的大豆蛋白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标准。

锅炉燃烧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技术+多管除尘+布袋除尘两级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限值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粉料袋、木材边角料及木屑、锅炉炉渣、废布袋、废胶桶统一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和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生活垃圾集中堆放至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贮存点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锅炉房、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旱厕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项目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保护好现有植被基础上,在厂区范围内尽可能种植植被,充分保护地表疏松土层、防止土地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