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9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4846118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甲1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205房间)(110011)
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印象东华里文产项目 |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121号 | 沈阳皇城置业有限公司 | 沈阳晨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沈阳方城文化旅游区内,沈阳故宫东侧。项目西至朝阳街,南至沈阳路,东临庄王府巷住宅,北至规划12米城市道路。拟建项目利用沈阳皇城置业有限公司自有闲置商服用地,建设一家集婚庆、商务、住宿、餐饮于一体的综合性酒店。酒店将分为婚庆区、商务区、住宿区和餐饮区。新建1座地上六层(局部3F、2F、1F)、地下二层建筑,总占地面积为6909.97m2,总建筑面积为18966.5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149.71m2,地下建筑面积为8816.84m2,建筑最高高度为24m。项目建成后,共设置客房52间。
| / | / | 1.废气:施工期严格执行沈阳市“七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标准:工地周边100%围挡(不低于5m)、散装物料100%覆盖、驶出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主干路100%硬化、土方作业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远程视频监控100%安装;同时配套洒水抑尘、施工机械选用符合环保要求设备等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餐饮油烟,采取相应措施(净化效率≥85%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除味净化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餐饮区建筑最高高度为15米,局部8.55米,建设项目油烟排放口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15米,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的卫生间等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进行洒水降尘。项目建成后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项目区雨水管进入市政雨水管网;运营期项目餐饮废水经一体式隔油处理设备(54m³/h,5.5m×2.3m)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住宿废水、清洁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100m³)暂存,由项目南侧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沈阳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进行消纳处理;弃土全部运往政府指定的渣土处置消纳点综合利用。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和废油脂设置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日产日清,委托经政府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4.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四周厂界设置不低于5米的围挡;临近敏感点侧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位置和作业时间等措施。运营期主要是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水泵、风机、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并置于地下或设备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