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9月8日拟作出沈阳市苏家屯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8日   来源: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9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98日-20269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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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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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镇官立堡村任家甸288号

沈阳市苏家屯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北方智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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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沈阳市苏家屯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将现有20㎡的危废贮存点扩建至46.8㎡,并设置导流槽和集液池,分区分类贮存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仪表产生的废液、废机油及废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等。

项目总投资9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项目不涉及用水及冬季供暖,供电依托市政设施。

1.废气

本项目贮存的危险废物包括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及废化学品包装物,其中液态危废装入密闭容器内贮存,废化学品包装物采用原包装贮存,本项目仅对危险废物进行密闭暂存,不涉及处置或利用工序,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贮存点地面不清洗,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液事故状态下泄漏液体收集在导流槽和集液池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现有工程设计富余尾水(4万t/d)回用于电厂,尾水排放量为1万t/d,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电厂中水消纳能力未达预期,回用量未达到设计值,富余尾水依托现有排放口外排。污水经A2/O法二级生化处理及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的深度处理后排入秀匠排干,最终汇入北沙河,各项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水污染物一级标准的A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再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均由专用容器储存,贮存点内按危险废物类别分设三个独立贮存区(化验室废液及在线监测废液贮存区、废机油及废油桶贮存区、废化学品包装物贮存区),各区之间通过过道进行物理隔离,避免不相容废物接触混合,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

本项目整体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