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8月27日拟作出沈阳睿达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7日   来源: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8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27日-20269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9829979    传真024-29829979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无差别受理专区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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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睿达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沈水街道前谟村

沈阳睿达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沈阳晨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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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沈阳染料有限公司厂区北侧部分区域,占地面积5774㎡,建筑面积5004.7㎡,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4047.7㎡,办公楼建筑面积957㎡,生产车间内设挤出机、辐照交联机、绞线机、束丝机、成缆机、绞对机、装铠机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电线电缆250万m(其中电线150万m(65t),电缆100万m(800t))。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3%。项目供水、供电依托市政设施;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冬季生产车间不采暖,办公室采用电取暖;生产工序采用电加热。

1.废气

本项目绝缘挤出、护套挤出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氯化氢、颗粒物、臭气浓度,辐照交联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喷码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绝缘挤出、护套挤出工序各挤出机上方设置包围型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TA001)+除雾器(TA002)+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由18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辐照交联设备封闭,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TA001)+除雾器(TA002)+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由18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喷码工序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DA001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DA002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辽宁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中表1标准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9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辽宁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中表2标准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冷却用水和喷淋塔补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喷淋塔喷淋液循环使用,每年整体更换一次,更换产生的废碱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复绕机、束丝机、绞线机、挤出机、成缆机、辐照交联机、装铠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再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丝、废塑料(废边角料和包装袋)、废钢带、废填充绳、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碱液、沉淀渣、废油墨瓶、废添加剂瓶、废液碱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分类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储存,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

厂区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贮存点、生产车间原料区(油类物质、油墨、氢氧化钠等液态物料)、喷淋塔区域(含循环水槽兼沉淀池);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为办公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