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8月25日拟作出沈阳大龙洋石油有限公司新建M100车用甲醇燃料调配中心和铁路栈桥技术改造及配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采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5日   来源: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8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25日-20268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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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无差别受理专区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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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龙洋石油有限公司新建M100车用甲醇燃料调配中心和铁路栈桥技术改造及配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采购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镇大陈相村

沈阳大龙洋石油有限公司

沈阳问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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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改项目,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新建M100车用甲醇燃料调配功能配套设施,增设5立方米M100车用甲醇燃料添加剂储罐1座,配套相应工艺管线,实现整体调配功能;对项目配套铁路栈桥进行技术设备改造;购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0辆。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万元,项目供水由自备井提供,供电依托市政设施;洗罐产生的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配、储存及装载过程中产生的甲醇、非甲烷总烃

项目M100车用甲醇燃料添加剂吨桶经汽车运输至场内,由卸车泵卸料至计量罐内,甲醇储罐收油装卸甲醇的同时,由加注泵将添加剂按照5/10000比例注入甲醇储罐(T201或T202)中,并通过循环泵进行内部循环混合均匀,完成调配。甲醇添加剂主要成分为有机氮化合物和苯并三唑,属于性质稳定且难挥发物质,调配过程不新增废气排放。储存及装卸工序依托现有设施,现有甲醇储罐产生的废气采用内浮顶罐+浸液式密封+氮封系统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甲醇装载产生的废气采用底部装载+油气回收措施处理后由4.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改变现有储存量及周转量,不新增废气排放。

根据“报告表”,DA001有组织排放的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要求;厂界处甲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无废水排放,洗罐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添加剂加注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再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居民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添加剂计量罐洗罐废液和加注泵更换的废润滑油均为危险废物。

洗罐废液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废润滑油由专用容器储存,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

本项目泵区、罐组区域整体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