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8月18日拟作出哈工科讯(沈阳)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产业孵化与集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8日   来源: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8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8219887    传真:88219887   

联系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无差别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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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科讯(沈阳)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产业孵化与集聚基地项目

沈阳市大东区欧盟经济开发区劳动路北

哈工科讯(沈阳)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

辽宁绿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欧盟经济开发区劳动路北,项目占地63480.14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7590.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6506.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83.85平方米。新建现代化工业厂房、相关配套附属用房及设施工程等,配套建设3台2.8MW燃气热水锅炉(2用1备)进行供暖。

    项目总投资为6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0.14%。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0人,物业人员单班制,年工作天数300天。锅炉房运行人员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每天运行24h,年运行151天,年运行36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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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燃气锅炉废气分别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3根16m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

    (DA001~DA003)有组织排放的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朱尔屯污水处理厂处理。锅炉排放废水、软水系统排污水排入自建污水站,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单独处理软水器排水、锅炉排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朱尔屯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水污染物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风机接口采用软连接进行降噪处理,经采取降噪措施处理后,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三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污泥定期清掏,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既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将危废贮存点、污水站、垃圾站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锅炉房、生产厂房等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门卫等办公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