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8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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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沈阳市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民市蒋钰玉米加工厂建设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东蛇山子镇东蛇山子村 | 新民市蒋钰玉米加工厂 | 沈阳浩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项目位于新民市东蛇山子镇东蛇山子村,利用现有厂房建设1条粮食烘干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设计年烘干及中转玉米5000t。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物质专用热风炉采用设备自带的低氮燃烧技术,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标准要求。 项目装卸过程位于封闭车间内,输送机、输送廊道采取全封闭结构,同时在装卸时最大限度降低装卸高度;振动筛自带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烘干塔塔体两侧设抑尘网罩、排气孔、折流挡板等措施;热风炉灰渣储存、装卸暂存间密闭,遮盖等措施; 装卸、提升、烘干、筛分、灰渣储存、装卸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清掏,做堆肥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和废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物,烘干落尘,筛分工序产生的玉米渣、筛分杂质、筛分工序收尘灰,除尘器废布袋、生物质热风炉灰渣、生物质热风炉除尘灰、装卸输送等落尘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存放;其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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