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8月6日拟作出辽宁华坤生物肥料有限公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6日   来源: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86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6-2026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62837977 

联系地址:沈阳市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楼环保窗口(11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华坤生物肥料有限公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刀兰套海村辽宁华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辽宁华坤生物肥料有限公司

辽宁沃尔德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实施,通过增加原辅材料用量,将工作时长由16小时/天调整为24小时/天,年生产天数由300天调整为365天,新增年产能8.25万吨,扩建完成后全厂有机肥年产能为18.25万吨;同时将烘干工序热源设备由生物质锅炉更换为热风炉,并新建危险废物贮存点。

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人,实行三班24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

项目供水、供电由市政设施提供;供暖采用电空调;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同意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料、上料、破碎、造粒、冷却、筛分和包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烘干废气等。

项目采用2台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热风炉提供烘干热源,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依托各炉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水帘装置+生物除臭塔”处理后,引至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0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项目破碎、造粒、一级冷却及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依托现有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二级冷却、二级及三级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依托现有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均引至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混合机、皮带输送机、给料机、粉碎机、造粒机、皮带机、热风炉、烘干机、冷却机、滚筒筛分机、空压机、风机等运行。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昼夜间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布袋、热风炉灰渣、地面沉积灰及生活垃圾。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其他工序的除尘器除尘灰和地面沉积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烘干工序的除尘器除尘灰、热风炉灰渣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