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6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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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骏恒塑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镇南长岗村 | 沈阳骏恒塑业有限公司 | 辽宁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 | \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镇南长岗村,租赁原织布厂土地及厂房,建设1条废旧塑料加工处理生产线,年处理PE废塑料5000吨。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破碎应采用湿法工艺和密闭性设备。切粒工艺产生的颗粒物应经包围型集气型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应经包围型排风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危废贮存库产生的废气应经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上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应密闭加盖,并地下掩埋。厂界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标准。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的柴油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油品及尿素,并符合国家相应排放阶段标准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环保号牌或机身明显处喷涂环保号码。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熔融挤出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湿式破碎、清洗甩干、熔融挤出工序冷却定型废水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仅在冬季停产前,生产线各用水部位全部清空,经处理后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满足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有资质拉运企业拉运至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废水转运管控措施,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根据废水产生量合理安排转运频次,确保废水及时清运,废水转运前应向辽中生态环境分局报备,由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全程跟踪监管。同时应保障废水接纳协议无缝衔接,若原污水处理厂因客观原因无法续签,应第一时间切换至合规处置单位,确保废水不外排、不直排,在协议衔接过渡期内需停产,杜绝各类废水产生,待协议重新签订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运行。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封闭、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不生产等措施。厂界处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应收集后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污泥、废滤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尘灰、废布袋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污泥委托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经相应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严防高库容长期贮存。 (五)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将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装置、事故池以及生产区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原料区、成品区、化粪池、维修库房、库房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合理设置运输线路,减少对建设区域外的占用,避免对现有植被的破坏。禁止雨季施工,避免雨水直接冲刷裸露地面而造成水土流失。 (七)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生环境信访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尽快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