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6月22日拟作出年处理25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2日   来源: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6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27883033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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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25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沈阳市辽中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01地块

沈阳润辽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宇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01地块,占地面积68017.8平方米,投资11720万元,建设包括条垛堆肥生产车间、双槽式发酵车间、陈化车间等,设计肉牛粪(仅为牛粪)日处理量约为684.93吨(牛粪含水率80%),年处理量预计达到25万吨,项目正常运行后,预计堆沤肥年产量约17.8万吨。项目供水、供电均依托市政,办公区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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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发酵、翻抛、陈化工序产生恶臭气体,通过冷凝装置+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分别经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浓度限值要求。原料卸料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颗粒物经厂房自然沉降,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管线排入化粪池,定期委托市政吸污车运输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凝废水经各生产车间导流沟收集至每个车间的地下渗滤液收集池,每日由辽宁近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拉运至近海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洗车废水经厂内管线排入化粪池,定期委托市政吸污车运输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各生产车间导流沟收集至每个车间的地下渗滤液收集池,每日由辽宁近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拉运至近海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

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生活垃圾置于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4、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贮存点、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

5、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采取“围挡、地面硬化、湿法作业”等防扬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