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6月15日拟作出沈阳市辽中区忆鹏袜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5日   来源: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6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27883033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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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忆鹏袜子加工厂建设项目

沈阳市辽中区六间房镇六间房村

沈阳市辽中区忆鹏袜子加工厂

辽宁中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市辽中区忆鹏袜子加工厂拟投资50万元租用沈阳市辽中区六间房镇六间房村个人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1304.3平方米,新建棉袜加工项目,将不成型的半成品棉袜通过蒸汽定型,制成成型棉袜。加工车间内新建7条棉袜加工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加工棉袜6000万双。锅炉房内建有1台4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锅炉,为生产提供蒸汽。项目供水、供电依托市政,办公室供暖由锅炉余热提供。(具体详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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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生物质专用一体化锅炉,锅炉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蒸汽冷凝水暂存至袜子定型机内的存水槽内,每天用于车间地面清洁,不外排。锅炉定期排水、软化水制备浓水、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废水用于厂区院内日常的绿化和车间地面清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灰渣、除尘灰、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贮存点、化粪池、机油存放处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用地范围内已进行水泥硬化,设备安装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沙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