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6月11日拟作出沈阳展诚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1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6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中关村创新大厦B座一楼工程建设专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十九号路21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展诚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16-2号

沈阳展诚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辽宁省北方智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建设本项目,项目建设后年产宽体车外饰板5500件、骨架1000件、底盘6000件,合计12500件。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6.3万元,劳动定员42人,年工作264天,单白班制,每日工作8小时。供水、供电均依托市政,供暖依托园区集中供热,烘漆使用天然气燃烧器加热。

/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废气、焊接废气、喷砂废气、喷漆废气、喷漆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危废贮存库和机械加工废气。

切割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管道汇集至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焊接加工区全密闭设置,焊接废气经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设置1台全密闭喷砂房、1台全密闭喷砂机,喷砂废气密闭负压经管道汇集至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设置全密闭喷漆房,调漆、洗枪、喷漆均在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废气经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至“干式纸盒过滤(TA003)+化学纤维棉过滤(TA004)+二级活性炭(TA00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设置全密闭烘箱,喷漆烘干废气经烘箱密闭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TA00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废气随着喷漆烘干废气一起通过喷漆烘干间地下排风系统进入二级活性炭(TA00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设置全密闭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产生废气经危废贮存库密闭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TA006)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湿式机械加工产生的废气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设备自带的机械过滤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运营期下料切割、焊接、喷砂颗粒物排放与危废贮存库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喷漆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包含苯系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坡口机、折弯机、油压机、加工中心、摇臂钻、镗床及废气处理措施配套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涂料桶、废干式过滤纸盒、滤棉(包含漆渣)、落地漆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含油手套、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废切削液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中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丸集中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焊渣、废焊丝、废布袋、布袋收集尘集中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间,定期委托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满足《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