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6月5日拟作出新松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园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5日   来源: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6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系电话: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

邮编:110168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H座七楼703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松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园扩建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100号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其中北区总占地面积 168844.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55662.99平方米,建设地上生产厂房 5 座、研发中心 1 座、门卫室 3间;南区占地面积86789.61平方米,建筑面积72291平方米,建有厂房 1 座、门卫室 3间。本项目在南区厂房内闲置区域设置机械加工区,建设机器人及自动化装备生产线,包括机械加工、焊接、装配、喷砂、喷漆、喷粉等生产工序,其中喷砂、喷漆、喷粉等设备用于对外委对表面处理后因装配、搬运或局部处理造成的表面损伤进行修补(补漆或喷粉)。机器人及自动化装备产能为5000台套/年。

同意

1. 废气:项目切割、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砂房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净化后通过DA001(18m)排气筒排放;项目喷粉房密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1套旋风除尘+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喷漆房、喷粉烘干房密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干式过滤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废气净化后通过DA002(18m)排气筒排放;项目危废贮存库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003(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排入浑南桃仙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通过建筑隔声。

4.固体废物:废边角料、焊渣、收尘灰、一般废包装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处理,废布袋厂家回收;废切削液、废机油、漆渣、干式过滤废料、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废油漆、稀释剂、清洗剂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后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存放于各个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地下水:实行分区防渗,危废贮存库、化粪池、喷漆车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