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6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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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家屯机务段扩建项目 | 沈阳市苏家屯区山茶街29号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家屯机务段 | 辽宁净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家屯机务段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本项目依托厂内现有解体库和组装库进行扩建,在部件喷漆区扩建1条牵引电机维修生产线(年喷涂2640件牵引电机)、1条构架维修生产线(年喷涂256台构架、年清洗768个轮对);在电力机车解体区新增1台自动化车底清洗设备(年清洗机车车底300台);在柴油机清洗区内北部新增1台圆簧抛丸机(为机车拆卸小零件进行抛丸,年抛丸200件)、1台集中智能高压吹扫清洁设备(对机车高压电器部件除尘处理,年处理1000个);在低压电器检修区内新增1套集中智能低压吹扫清洁设备(对机车电器部件除尘处理,年处理2000个);在低压电器检修区内二楼增加1个化验室(用于机车油水样品分析,年分析试验250次)。项目扩建后全厂维修总产能不变(年维修内燃机车300台)。 项目总投资18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0.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30.2%。项目供水、供电、排水依托市政设施;冬季由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晾干、洗枪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废气(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非甲烷总烃NMHC、苯系物);打磨、除漆、抛丸、低压吹扫、高压吹扫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试验室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NMHC)。 项目新建喷漆房1、喷漆房2,根据产品需求使用油性漆,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晾干、洗枪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1和喷漆房2内进行,喷漆房1内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由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排放;喷漆房2内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由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7)有组织排放;牵引电机维修生产线电机打磨室产生的打磨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由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8)有组织排放;构架维修生产线激光除漆间产生的除漆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由干式滤筒除尘器(TA004)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9)有组织排放;高压吹扫废气经滤筒除尘器(TA007)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低压吹扫废气经滤筒除尘器(TA008)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试验室化验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0)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DA006、DA007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NMHC、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及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DA008、DA009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DA010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车间外苯系物、非甲烷总烃NMHC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苯系物、非甲烷总烃NMHC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南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隔油沉淀+气浮工艺+破乳+二次气浮)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家屯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再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抛丸工序废布袋、收尘灰、吹扫工序废滤筒、废包装物、废磁粉和废抛丸砂)、危险废物(废过滤棉、打磨工序废布袋、除漆工序废滤筒、废活性炭、漆渣、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清洗剂桶、沾染油漆/油的废手套、废稀释剂、试验废液、化验室产生废包装物、废机油和废油桶)。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分类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储存,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2,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 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为喷漆房1、喷漆房2、原料区、危险废物贮存库2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及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