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6月2日拟作出沈阳幸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2日   来源: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6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2日-20266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9829979    传真024-29829979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无差别受理专区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幸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清州街68号

沈阳幸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辽宁绿创环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建筑面积4400m㎡。项目年生产容量为50KVA-2500KVA干式卷铁芯节能变压器720台、油浸式卷铁芯节能变压器3860台,总产能为200万KVA/年。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0.7%。项目供水、供电、排水依托市政设施,生产用纯水外购,冬季供暖采用电采暖,生产供热采用电加热。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物)、苯系物、挥发性有机废气(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非甲烷总烃NMHC);线圈制作树脂浇注、固化工序,湿式机加(车床加工)工序,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NMHC);干式机加(下料、折弯)、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

项目根据产品需求使用水性漆及油性漆,调漆位于密闭调漆间内进行,喷漆、烘干均在密闭喷漆间内进行,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后由化学纤维过滤毡(TA00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线圈制作树脂浇注、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后由化学纤维过滤毡(TA00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湿式机加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静电油雾净化器(TA00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干式机加产生的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DA001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NMHC、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及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车间外苯系物、非甲烷总烃NMHC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苯系物、非甲烷总烃NMHC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车间地面清洗水经“隔油+混凝”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家屯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家屯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再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干式机加废边角料、焊接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布袋收集尘)、危险废物(湿式机加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脱模剂桶、废树脂桶、废水性漆桶、废一次性喷头、废漆渣、废树脂、废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桶、废化学纤维过滤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废真空泵油、废真空泵油桶、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隔油池油泥、混凝池污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分类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储存,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

厂区重点污染防治区为喷漆房、原料区、树脂浇注区、隔油+混凝池、危险废物贮存库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化粪池、成品区及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