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5月7日拟作出固冶(辽宁)特种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7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5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中关村创新大厦B座一楼 工程建设专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十九号路21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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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冶(辽宁)特种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路36号

固冶(辽宁)特种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熠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路36号,租用沈阳三丰橡胶有限公司现有部分闲置厂房建设,以铜锭、钛锭为原料,经冷挤压、电阻炉加热、热挤压、冷却矫直等工序生产铜棒/管、钛棒/管,建成后年产铜棒/管50t、钛棒/管35t。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劳动定员9人,年工作252天,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制。供水、供电均依托市政,生产用热及办公供暖采用电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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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电阻炉加热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挤压工序产生的烟尘(颗粒物)。

电阻炉加热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挤压过程烟尘产生较少,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重点区域限值,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中金属压延、锻造加热炉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冷却循环排污水。

根据“报告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排污水一并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中心。废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矫直机、卧式挤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无室外声源。

根据“报告表”,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氧化皮、布袋收尘灰、废布袋及废边角料。其中氧化皮、布袋收尘灰暂存于新建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滤芯、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包括废液压油桶及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均暂存于新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及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满足《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