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4月22日拟作出沈阳泰格野生动植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2日   来源: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4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22日-2026428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88085618    传真:024-88085618      邮编110164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泰格野生动植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台镇怪坡东北虎园

沈阳泰格野生动植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方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拆除原有2台1.4MW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新建1台2.1MW生物质专用锅炉,用于虎舍、熊舍、繁育舍及职工生活区的冬季供暖。本次锅炉改造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不新增用地。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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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产生的烟气,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根据“报告表”,锅炉产生的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

本项目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447t/a。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排污水经絮凝沉淀后部分回用于冲渣,部分排入园区化粪池,定期清掏。

根据“报告表”,冲渣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东、南及北侧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西侧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除尘灰、炉灰渣、沉淀渣、废布袋及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