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4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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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甲1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窗口)(1100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中心里文旅项目 | 沈阳市沈河区中心里地块 | 沈阳忠庙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 沈阳熠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中心里文旅项目位于沈阳市沈河区皇城街道中心里地块,项目占地面积4968.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131.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60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526.9平方米。建设一处集遗址保护展示、沉浸式数字体验、城市形象宣传、非遗文创、场景零售示范等为一体的特色文旅综合体;以文化展示功能为主,商业配套功能为辅。项目建设古井文化体验馆1座、历史文化体验馆1座、时代文化体验馆1座;商业综合体5座。该项目北邻中街步行街,西靠盛京大家庭购物中心,南侧隔钟楼南巷、原点广场与沈阳故宫北墙相望,东临美达地块。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项目供水、排水、供电依托现有市政设施,供暖由市政供暖统一提供。 | 同意 | / |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建筑扬尘防治管理办法》、《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排放限值相关规定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并定期洒水,材料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对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及时进行清洗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严禁未清洗就上路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机械排风引到高于地面2.5米高的排气口排放,排气口用绿植做景观化处理并不得朝向敏感目标。发电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引进商业网点产生的餐饮油烟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周边民房,故本项目不产生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地下遗址保护展示生活污水与引进餐饮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 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米高的围挡,临近敏感点侧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应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车辆运输路线,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运输车辆低速、禁鸣笛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餐饮风机、备用发电机、排风设备等,均设置地下封装间内,并经减振、隔声处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排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多余的土方根据指定路线运至政府指定的渣土处置消纳点综合利用处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进行消纳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饮油脂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