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4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83963683 83962627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沈阳市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110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能(沈阳)热电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工程 | 沈阳市铁西区、于洪区、经开区 | 国能(沈阳)热电有限公司 |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 \ | 项目为新建项目,穿越沈阳市铁西区、于洪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起点为沈西热电厂围墙外1m,途经开发北三号路、规划路、浑河十八街、沈辽路、六号街、开发大路、松花湖街、花海路、洪湖二街、沈新路、卫工街,终点为沈阳热电厂隔压换热站围墙外1m,全长22.5公里,主管管径DN1400×2(1供1回),采用沟槽支护开挖和顶管直埋铺设,全线建设6座阀门井和8座泄水井。 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2万元。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在施工场界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围挡内设置洒水抑尘、车辆冲洗装置,工程物料堆放应覆盖苫布,物料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运输,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管道焊接应在沟槽和施工围挡内进行。 项目施工期使用(包括协议和租用)的柴油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油品及尿素,并符合国家相应排放阶段标准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环保号牌或机身明显处喷涂环保号码。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顶管施工泥浆水、施工降排水应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项目运营期维修前泄水井产生的废水应由罐车运至沈阳热电厂现有泄水井,待维修结束后回注管道,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通过选取高效率、低噪声、带隔声隔振和消声措施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运输路线,噪声敏感施工路段采用单台机械作业,设置移动隔声屏障等措施,施工场界昼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焊条、建筑垃圾、废施工材料、废泥浆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弃方全部运至国能(沈阳)热电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用于场地平整和道路基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将表层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减少临时占地,临时堆土场应用苫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穿越胜科水源一水厂5#、8#、9#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施工过程应采用沟槽支护开挖,分段施工缩短工期,铺设的管线外壁应涂刷耐高温防锈层,运营期应加强检修,防止管道腐蚀对地下水造成环境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