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2月10日拟作出沈阳丽饰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0日   来源: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2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10-20261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25311027                    邮编:110141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丽饰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爱国村

沈阳丽饰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沈阳联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地址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爱国村,建设单位为沈阳丽饰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7.5%。劳动定员4人,全年工作2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用地面积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0平方米,包含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等。项目通过投料、搅拌、分装等工序,年产腻子粉 2000t、嵌缝石膏700t、粉刷石膏400t、轻质石膏600t、胶泥300t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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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投料粉尘、分装粉尘和成品仓储存粉尘等。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3.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罐、自动包装机、布袋除尘器风机等。

4.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除尘灰、废布袋、落地灰、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辅料、成品搬运产生的粉尘经密闭厂房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人工投料以及分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高15m的烟囱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成品仓储存的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软连接,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落地灰回用生产;除尘灰生产回用。

危险废物: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机油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专用容器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