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2月10日拟作出沈阳东友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航天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0日   来源: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2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10日-2026214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88085618    传真:024-88085618      邮编110164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东友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航天装备制造项目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南路33号中南高科沈阳智造园32号

沈阳东友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联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设办公楼、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等,用于生产航空航天工艺装备和航空航天工艺部件,项目建成后年产量约500套。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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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设备自带过滤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量极少,经封闭车间阻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报告表”,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0013吨/年。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虎石台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值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0635吨/年、0.0006吨/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钻孔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屑,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后外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废金属屑、废切削液桶、废过滤材料、设备维护时会产生废空压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