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2月5日拟作出沈阳赫为科技有限公司铁路配件维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5日   来源: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5日-20262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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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赫为科技有限公司铁路配件维修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丁香街328-1号

沈阳赫为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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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600㎡,建设2条维修生产线,设置调漆室、喷漆室、烘干室、打磨间、原料区、成品区、休息室、危废贮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区等,安装维修设备、环保设施等,对甲方委托的动车裙底板、铁路配件等进行维修。本项目投产后年维修动车裙底板7000件,铁路配件53100件。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6%。

项目供水、供电、排水、办公区供暖依托市政设施,车间电供暖。

1.废气

本项目调漆、喷漆、烘干、补喷工序产生的喷涂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苯系物、TVOC、NMHC;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打腻子、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项目喷漆工序采用油性漆,动车裙底板及铁路配件调漆、喷漆、烘干、补喷工序均设置于密闭空间(动车裙底板调漆过程于1#调漆室内,喷涂过程于1#喷漆室内,烘干过程于1#烘干室内;铁路配件调漆过程于2#调漆室内,喷涂过程于2#喷漆室内,烘干过程于2#烘干室内),动车裙底板喷涂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铁路配件喷涂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动车裙底板焊接废气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在密闭打磨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打腻子工序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密闭收集引至“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DA001有组织排放的TVOC、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及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车间外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不用水,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苏家屯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维修、喷漆设备、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再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地面收尘灰、焊烟净化器收尘灰、废焊烟净化器滤芯、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废布袋、废砂纸、废焊条和焊渣)、危险废物(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废漆渣、废一次性喷头及废喷枪、沾染油漆的废手套)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分类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处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储存,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

厂区重点污染防治区为危废贮存库、调漆室、喷漆室、烘干室、化粪池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打磨间、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办公区、休息室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