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2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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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安康长者汇精神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大夫路218-1号 | 沈阳安康长者汇精神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 辽宁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大夫路218-1号,东侧为空地、南侧和北侧紧邻沈阳泉辉国际老年康复有限公司养老院,西侧为沈阳辉山风景名胜区。 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1座二级精神专科医院。项目占地面积为6564.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163.94平方米。项目设置290张床位,预计日接诊量10人次,主要建设内容为3段设置诊室、门诊部、抢救室、处置室、心理测验室等涉及医疗内容的项目。4段和5段主要设置病房、活动室、休息室等非诊疗项目。 项目主要为沈阳泉辉国际老年康复有限公司养老院和沈阳合众优年养老院配套提供精神科医疗服务,仅提供药物治疗,不设化验室、手术室、洗衣房、中药煎煮、传染病及结核病等诊疗科目,涉及的放射设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劳动定员105人,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项目供水、供电、排水、供暖均依托市政设施。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病房医疗废水、门诊医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地面拖洗废水及高压灭菌废水等。 3.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空调机组、风机、水泵、压滤机及搅拌机等设备。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栅渣及污泥、废活性炭、未沾染的废包装及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密闭设备,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污水处理 站周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8466-2005) 表3标准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病房医疗废水、门诊医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地面拖洗废水及高压灭菌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60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最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棋盘山泗水科技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废水中各污染物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四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栅渣及污泥、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专用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和医疗废物贮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栅渣及污泥应进行消毒处理,清掏前应进行监测,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的要求,方可进行清掏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置。 未沾染的废包装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