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2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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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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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中航黎明航空产品配套产业园项目(重大变动)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65、67号 | 沈阳奇士元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沈阳万策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65、67号,专业生产航空发动机零部件、飞机零部件及结构件。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产品产量增加、废气排放量及处理及排放方式发生变化,造成重大变动,变更后企业生产产品为钛合金半环锻造对开机匣300件/年、高温合金整环锻造对开机匣300件/年、钛合金铸造轮辐式机匣300件/年、不锈钢合金铸造轮辐式机匣200件/年、高温合金盘轴件2000件/年、钛合金盘轴件1500件/年、不锈钢盘轴件1300件/年、航空试验器100件/年。
| 同意 | 无 | 1.废气:2台2t/h天然气热水锅炉(1用1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由1根22.1m烟囱排放。1#厂房、2#厂房内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湿式机械加工产生的油雾、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带锯机、剪板机、钳工等加工废气采用一台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厂房内。焊接废气采用一台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厂房内。危废贮存点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软化水系统反冲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处位于2#厂房装配区的北侧,面积360平方米;废金属屑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定期由厂家回收;隔油池油渣及食堂废油定期清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不合格品退回给客户;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布袋、除尘灰、焊渣、污泥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废贮存点占地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2#厂房内东侧。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沾染切削液的边角料、废切削液和废导轨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本项目危废贮存点进行重点防渗,隔油池、化粪池、混凝沉淀池进行一般防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