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2月2日拟作出飞轮储能系统生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2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2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中关村创新大厦B座一楼 工程建设专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十九号路21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飞轮储能系统生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重大变动)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三街40号 | 沈阳微控飞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万益职业卫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新厂区现有厂房内新增各类生产设备(4台淬火炉、磨床等)、测试设备、软件及智能化设备100余台,年产飞轮储能单元(中间产品)3200个。 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供电、供水均依托市政设施,冬季采用空调取暖。 | / | /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真空泵废气(非甲烷总烃)、淬火炉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回火废气(非甲烷总烃)、室温冷却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磨床湿式加工切削液挥发废气(非甲烷总烃)。 真空泵产生废气经新增集气管道直连现有1台静电式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淬火炉炉口上方新增顶吸集气罩+软帘,收集废气经现有1台静电式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现有15m 排气筒(DA001)排放;回火炉废气经现有集气管道收集后,经现有1台静电式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现有15m 排气筒(DA001)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磨床密闭加工,废气经新增设备自带的机械过滤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室温冷却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淬火后清洗废水和超声波水浸探伤废水。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根据“报告表”, 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企业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表”,废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淬火炉、磨床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根据“报告表”,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中的废水处理的废油及污泥、废淬火油、废淬火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废真空泵油、废真空泵滤筒、废过滤网、废活性炭、废切削液桶、废金属屑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切削液更换时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内贮存;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氯化钠包装桶,暂存于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及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