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1月27日拟作出沈阳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7日   来源: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1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27日-2026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9829979    传真024-29829979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无差别受理专区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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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街8号

沈阳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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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3537,总建筑面积7487.7,主要设置维修中心、办公楼、门卫室等,其中办公楼一层为销售服务展厅、二层为修复服务中心、三层为客户服务中心、四层为食堂、餐厅,维修中心设置洗车区、美容区、抛光区、钣金区、贴护区、喷烤漆房、加温房,同时配备维修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销售车辆1800辆/a、维修车辆(包括喷漆)22000辆/a、保养车辆1800辆/a、清洗车辆18000辆/a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88%。项目供水供电、排水供暖依托市政设施。

1.废气

本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苯系物、TVOC、NMHC除旧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打腻子、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

项目中涂工序采用油性漆,调漆、喷枪清洗、中涂烘干均设置于中涂房内,中涂房封闭,调漆中涂烘干、喷枪清洗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漆雾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棉”处理后分别22m高排气筒(DA003、DA004有组织排放;喷烤漆工序采用水性漆,设置于喷漆烤房内,喷烤漆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漆雾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棉”处理后分别22m高排气筒(DA001、DA002有组织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密闭收集经喷烤漆工序漆雾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棉”处理后22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除旧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无尘干磨系统收集进入设备内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腻子工序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17m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DA001、DA002有组织排放的TVOC、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及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DA003、DA004有组织排放的苯系物、TVOC、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及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DA005有组织排放的餐饮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车间外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来自洗车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市政管网排入苏家屯污水处理厂处理洗车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苏家屯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举升机、钣金维修、喷漆设备、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再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西侧及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侧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零部件、废空气滤、废轮胎、废砂纸、洗车废抹布)、危险废物(旧漆渣、废油漆桶、喷漆渣、废遮蔽纸及遮蔽膜、沾染油漆的手套、除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漆雾棉、废净化棉、废机油桶、废刹车油桶、废变速箱油桶、废信纳水桶、洗枪废液、废防冻液、隔油池及沉淀池油泥、废机油、废油抹布、废变速箱油及废刹车油、废蓄电池、废汽油滤及废机油滤)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油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分类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储存,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由有处理能力单位收集处理。

5.地下水

厂区重点污染防治区为危废贮存库、油漆仓库、中涂房、喷烤漆房、隔油池、沉淀池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生活垃圾转运站、化粪池;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