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1月15日拟作出辽宁玉全饲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5日   来源: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115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15-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62837977 

联系地址:沈阳市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楼环保窗口(11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玉全饲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东升乡善友村

辽宁玉全饲料有限公司

辽宁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康平县东升粮库现有厂内建筑物及设备,不新增用地;项目租赁占地面积为605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637.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利用租用的烘干塔、1台6吨/小时的燃生物质热风锅炉等部分生产设备,新增粮盾、筛分机、热风机、环保设备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年烘干湿玉米10万吨,储存不需烘干的玉米3万吨,共计13万吨。

同意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热风锅炉燃烧废气、装卸粉尘、输送粉尘、筛分粉尘、烘干废气及落料粉尘。

项目生物质热风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SNCR+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等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项目烘干工序在烘干塔内进行,塔体四周设置抑尘网罩,排气口设置折流挡板;筛分工序在封闭式环保清理筛内进行,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皮带输送机封闭处理,装卸在封闭粮库内进行,落料在封闭粮库内进行。根据“报告表”,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热风锅炉、除渣机、脱硝设备、翻转机、卸车机、环保清理筛、扒粮机、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远离敏感点一侧,锅炉等设备置于密闭锅炉房内等措施,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化验样品、筛分杂质、灰渣、收集粉尘、废包装、废布袋、废抑尘网、废筛网等。以上固体废物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布袋、废筛网由厂家回收,化验样品、筛分杂质、灰渣、收集粉尘、废包装、废抑尘网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化粪池、锅炉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