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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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万腾祥得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爱国村 | 沈阳万腾祥得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沈阳浩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地址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爱国村,建设单位为沈阳万腾祥得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5%。劳动定员10人,采取每天单班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用地面积2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50平方米,包含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干混砂浆1.5万吨,腻子粉2.25万吨,石膏粉1.5万吨。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来自卸料、投料、成品仓储存及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车辆轮胎冲洗用水。 3.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包装机等设备。 4.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布袋、废包装袋、除尘灰、沉淀池沉渣、落地粉尘、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电瓶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厂房阻隔、车间沉降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成品仓储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成品仓储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1#生产区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全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 2#生产区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全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车辆轮胎冲洗用水。车辆轮胎冲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布袋、废包装袋、除尘灰、沉淀池沉渣、落地粉尘为一般固废。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沉渣、废包装袋贮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落地粉尘贮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电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专用容器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